绞车司机每提放一次车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对绞车钢丝绳检查一次,检查结果记入钢丝绳检查记录簿,如果钢丝绳的断丝面积与合格钢丝绳的总断面面积之比达到10%时,必须停止使用绞车,更换合格的新绳后方可使用。
19.电气设备周围20m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提放车,应立即将控制开关停电闭锁,并进行处理。
20.严禁在无风和微风的情况下进行作业。
21.必须设专人站岗截人,提放车前必须做好站岗截人工作,提放车期间严禁人员通行。
三、绞车性能验算
1)钢丝绳安全系数的验算
已知绞车提升的重液压支架质量m1=20100kg,平板车质量m2=1500kg,总质量M= m1 + m2 =21600kg。
双机差动调速防爆提升绞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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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两台防爆鼠笼 电动机与差速器配合控制,从而达到逐档加速起动和 逐档减速停车的目的。传动原理如图1所示。操纵时分 为主电机制动不旋转、副电机不转和主、副电机皆转3 种情况。副电机选用双速电机、起动过程中只需改变主、副电机的旋转方向和转动、闸住等状态,就可获得 多档速度起动,并可在任一档作长期运行。
绞车司机听清信号后,方可开车;绞车司机必须站在绞车侧面进行操作,严禁站在绞车前后或绞车底座上开车。
13、每次下放或提升前,必须设专人对设备情况详细检查确认安全合格后,方可下放或提升,如有不合格,不得发信号下放或提升。下放或提升前,由信号工给绞车司机预备铃,在听到绞车司机回同样后,方可发出下放或提升信号。
14、每次下放前由专人配合把钩工逐件检查钢丝绳、链环、销轴、卸扣体等,发现有扭曲、变形、裂纹、断丝之一者,**过标准时,严禁使用。
15、通道内支架调向时必须专人指挥信号工。急需停车时,任何人都可通知信号工发信号停车
电动防爆提升绞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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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采用通用绞车配以防爆 电器设备。美、英、日、澳大利亚等国自70年代就发展了液压绞车并日趋大型化,英国发展了15kW~ 225kW的系列液压绞车,日本的低速大扭矩马达防爆 提升绞车功率达250kW,澳大利亚制造的液压绞车卷 筒直径达2.8m。近年德国生产的150~200kW晶闸管 变频调速电动防爆提升绞车,电控系统简单、体积小、 设备重量轻并且电控散热良好。中国1980年制成 台185kW电机转子外接电阻调速防爆提升绞车,同年 研制了低速大扭矩液压防爆绞车,卷筒直径由1.2m 到2.5m;1982年成与1.2m绞车配套使用的双鼠 笼隔爆电机; 1985年制成液力偶合器调速的1.2m防 爆绞车。交交变频异步电动机传动的防爆绞车的研究 亦取得了很大进展,但液压绞车仍为主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