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盛鑫矿山设备有限公司以销售矿用提升绞车和矿井提升机为主导产品,多年来生产的各种规格型号的矿用提升绞车、矿井提升机及其配套设备销售全国各地,在全国各地建立了较完善的营销服务体系。
一套提升机装置供给几个水平使用时,各水平所发出的信号必须有所区别。
井底车场的信号必须经由井口把钩工转发,不得越过其直接向提升机操作工发信号。
在立井提升速度大于3m/s的提升系统内,必须设防撞梁和托罐装置。
托罐装置必须能够将撞击防撞梁后在此下落的容器或配重托住,并使其下落的距离不**过0.5m。
在过卷高度或过放距离内,必须安设锲形罐道或其它类似的缓冲装置,使全速过卷的容器平稳地停住。
升降人员或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每隔6个月实验1次;悬挂吊盘的钢丝绳,每隔12个月实验1次。
摩擦式提升机钢丝绳的使用期限不得**过2年,平衡钢丝绳的使用期限不得**过4年。
摩擦式提升装置的提升钢丝绳,只准涂、浸的钢丝绳油(增摩脂),否则不可涂油。
新安装或大修后的防坠器,必须进行脱钩实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立井提升容器同提升钢丝绳的连接,应采用锲形连接装置。
立井中升降人员的提升机卷筒缠绕钢丝绳的层数,专为升降物料的,准许缠两层。在倾斜井巷中升降物料的,准许缠绳三层。
钢丝绳绳头固定在卷筒上时,必须有特备的容绳或卡绳装置,不得系在卷筒轴上。
绳槽衬垫磨损剩余厚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绳操磨损深度不得**过70mm。
斜井提升容器升降人员时的加速度和减速度,不得**过0.5m/s2。
提升速度**过3m/s的提升机必须装设限速装置,以保证提升容器到达终端位置时的速度不得**过2m/s。
提升机安全制动必须采用配重式或弹簧式的制动装置,除可由司机操作外,还必须能自动报闸,并且在报闸同时使提升装置自动断电,工作制动必须采用可调的机械制动装置。
绞车操作工交接班制度
1、交接双方必须按规定时间在工作现场交接班。
2、交班者必须将当班情况及问题向接班者交待清楚,交班者能处理的问题应由交班者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汇报,并作好记录。
3、必须将本岗位的设备、材料、工具、器材、备品、配件等交接清楚。
4、交接双方应按正常巡回检查路线和项目共同进行一次实地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填入交接班记录中,并向汇报,以求得到尽快处理。
5、交接双方应共同操作绞车一次至二次,体验绞车运行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正式交接班。
6、接班者如认为一些重要安全问题未交待清楚,可以拒绝接班,但必须及时报告当班队长裁决;员也不得无故拒绝接班。
7、交班不交给无合格证者或酒后、精神不正常的人,非当班绞车操作工交待情况可不接班。
8、接班者因故不能按时接班,交班者不能擅离岗位,应及时向汇报,经同意后并做好善后处理,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9、双方认为交接清楚后,应在交接班记录上填写清楚,双方签字后有效。
斜巷运输管理制度
1、绞车道行车时,严禁行人,斜巷运输严禁蹬钩。
2、把钩工要严格执行把钩工操作规程,严禁扒、蹬、跳车。
3、斜巷运输道必须安设、使用阻车器及挡车栏,甩车场必须设置和使用信号。
4、斜巷运输道必须每天由轨道工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斜巷运输的提升装置必须装设下列保险装置,并符合技术要求:
A、防过卷装置
B、防过速装置
C、过负荷和欠压保护装置
D、速度限制器
E、闸瓦过度磨损保护装置
6、斜巷运输提升用的钢丝绳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A、新绳使用前,每根钢丝绳必须做拉断、弯曲和扭转试验,不合格的钢丝绳禁止使用。
B、使用中的钢丝绳自使用时起每隔6个月进行一次试验,其安全系数不得小于7。
C、使用中的钢丝绳磨损、断丝等情况,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7、禁止把矿车、料车停在绞车道上,在绞车道上处理矿车掉道等,严禁摘脱钩头。
8、使用绞车提升的上下山导绳轮和固定支柱连接装置必须牢固可靠,人员必须在绞车使用前对导绳轮、固定支柱、钢丝绳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认真处理,否则,不准作业。
9、斜巷运输提升的上下山,在非装货时间,特别是交接班及放炮时,一定要将矿车下放到装车口或下部车场处,严禁将车吊挂在上部或中部,以防跑车和便于作业前试车。
10、使用绞车提升的上下山,必须在上车场设有阻车器,且灵活好使,下车场必须有躲避峒,声光信号齐全、灵敏。